1、 办理导热油炉登记手续,领取使用登记证。新炉安装后应经当地锅炉检验所检查验收合格,使用单位填好“锅炉登记卡”,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登记手续,领取使用登记证。无证炉不得投入运行。
2、 司炉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,持有《热载体炉司炉操作证》,司炉人员除了符合工业锅炉司炉工条件外,还应经过热载体炉专门知识培训。
3、 使用单位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。
点火前的准备工作
1、有机热载炉内、外部的检查和准备,包括:
电加热热水锅炉内部残存水已放尽、吹干;炉膛内杂物清除干净;各检查孔、人孔等都已密闭,使用填料符合热载体炉介质要求。
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的检查
压力表弯管前端的针形阀或截止阀处全开状态。压力表精度、量程、表盘直径符合要求,无压力时指针回零。
液位计放油管阀门处关闭状态,放液管已与储存罐正确联接。
温度计及自动记录仪表已校验合格;超温超压报警、自动连锁保护装置已投入,电器控制各接点无异常。
燃烧通风设备检查,无异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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